有名網友日前在社群平台上分享自己的經歷,表示公司主管會在假日時傳訊息到工作群組,但她認為假日是休息時間,所以有時候不會回覆,等到上班日再一次回,沒想到卻被主管說:「不希望其他人學習這種不讀不回訊息的風氣」。不只如此,主管甚至說上班時間你也會回私人訊息,下班時間為何不能回公事?後續甚至還用「有沒有收到?可不可以辦到?」等咄咄逼人的語氣,讓原PO和同事只能勉強答應。
面對主管不合理的要求,原PO質疑休假是員工私人的時間,有義務要回主管訊息嗎?並詢問網友們:「這到底有沒有違反勞基法?」此文在社群平台發酵,有不少人在底下留言表示:「薪水夠高就可以回」、「下班後要人家回訊息是要付加班費的欸」、「如果我是薪水高的責任制主管 我就會回」、「假日還要處理工作上的事應該付加班費吧」不難看出大家對於要不要在假日回主管訊息的關鍵就在──有沒有加班費!
但,面對原PO主管要求一定要回的事件來說,是否有法律可以規範呢?
老闆下班後傳 LINE 交辦事情,算不算員工加班?
根據《勞動基準法》第 24 條規定,雇主延長勞工工作時間者,應給付延長工作時間之工資(俗稱的加班費)。但並非每一次老闆下班後傳 LINE 給員工都算加班,重點在於有沒有員工有沒有實際提供勞務。
若是主管 LINE 的內容是在交辦工作,例如聯絡客戶、查詢訂單相關資料等,且勞工有實際去完成則屬加班;若只是分享笑話、心靈雞湯文章等行為,則不算。另外,常見的爭議是老闆在假日透過 LINE 交代星期一要繳交報告,對此若老闆沒有明確表示周一在處理就可以,那麼勞工在周末完成此份報告的工時就屬加班,反之若老闆有明確表示,則可以主張勞工片面延長工時,拒絕給予加班費!
用 LINE 交代工作的加班費如何計算?
多數主管可能會認為用 LINE 交代工作並要求員工處理的時間很短暫,因此容易忽略加班的行為,因此若勞工有疑慮,可以依據勞動部制訂的「勞工在事業場所外工作時間指導原則」中第 2 條第 7 項規定:「勞工正常工作時間結束後,雇主以通訊軟體、電話或其他方式使勞工工作,勞工可自行記錄工作之起迄時間,並輔以對話、通訊紀錄或完成文件交付紀錄等送交雇主,雇主應即補登工作時間紀錄。」紀錄明確的加班時間,並擷取相關對話來證明自己有提供實際的勞務行為。
當然,根據《勞動基準法》第 32 條和第 39 條規定,雇主若要使員工加班,應經工會、勞資會議或勞工同意後,才得加班。因此,若主管在下班時間不斷透過通訊軟體交代工作,勞工是可以拒絕加班的,若主管藉此要求不合理的勞動行為,則可向地方勞工局提出檢舉!
科技進步縮短了你我之間的距離,透過 LINE 交辦工作更是現代職場常見的事,但若主管沒有留意員工的休息、下班時間而瘋狂打擾時,不僅要面臨法律上的責任,更可能加重員工的負擔使其離職;像葡萄牙日前就通過一項新法規,基於尊重員工隱私,禁制雇主在下班後(包括休息時間和與家人相處時間)繼續聯絡員工,違規者將被處以罰款。
隨著國際企業對員工身心健康的關注度提升,讓員工擁有真正的下班時間成為每位雇主該學習的事情!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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